出处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6-05-11 11:13:57 您是第0位浏览者
致各相关债权人/款项权利人:
为规范我校账务管理,妥善处理长期挂账款项,现就部分应退未退款项(对应会计科目:其他应付款)办理退款事宜,公告如下,敬请相关权利人知悉并及时办理。
一、退款范围
本次退款针对自1992年至1999年期间,因押金到期等原因,应退还给相关个人的款项,押金范围包括:门面押金、住房押金。
二、退款需提供的材料
1.权利人身份证明: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2.款项相关证明:与该笔退款对应的收据等相关材料。
3.收款信息:需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号、开户行、户名;确保信息准确无误,避免退款失败。
三、退款办理方式及期限
1.咨询及材料提交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相关权利人可前往宜都一中财务室咨询款项详情、提交退款材料。
2.退款办理期限:本次退款办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17点(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),逾期未提交退款申请及相关材料、未办理退款手续的,视为相关权利人自愿放弃该笔款项的退款权利。
四、逾期处理说明
本次公告退款截止日期届满后,对于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的款项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,结合该笔款项账龄、追索记录等相关证据,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,将该部分款项作为无法支付应付款项,转入其他收入,正式办理核销手续,不再受理该部分款项的退款申请。
湖北省宜都市第一中学
2026年5月11日
